本报讯记者朱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向社会公布,自2007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经营行为的专项治理以来,共有32家企业因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受到查处。
据颜江瑛介绍,目前我国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许可的企业有188家,药品批准文号355个。在全国开展联合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有关部门对有违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18家企业,已责令停止生产、停止网上宣传并对库存产品进行了查封。在流通经营环节治理过程中,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14家企业,其中有5家是非药店,9家为零售药店,已全部责令停止经营,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颜江瑛表示,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