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衫军大审 施明德要马英九王金平出庭
台海网4月10日讯 红衫军之审将再开庭,特别的是,施明德已具状要求马英九、王金平出庭作证,据指出,马英九本人已经答应。只是,5月20日前马英九会不会改变意向?终局判决,又是否会改写?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于2006年10月以反贪腐为由发起“天下围攻”,并被以违反集会游行法起诉的“红衫军之审”,将于4月11日再度开庭。
施盼马5月20日前出庭
据了解,红衫军辩护律师团一直以此与马英九方面有进行沟通,马阵营以“尚不清楚状况”,但“司法机关应会对司法诉讼有妥善处理”回应。据指出,红衫军总部方面原是希望能于5月20日在马英九就职前传马英九与王金平出庭作证,马、王若不愿意出庭,也要对外公开表态,不过,马的态度出乎预期,据红衫军辩护律师之一魏千峰表示,已于近两日内得到马英九答应出庭的允诺,只是正式于何时出庭尚未确认;至于王金平方面,则回以“未曾听说此事,不晓得到底怎回事,尚未接获正式通知”响应。
红衫军总指挥施明德证实欲传唤马、王二人出庭作证的讯息。施明德表示,传唤马英九与王金平,只是要他们以当时分别为台北市长与“国庆”筹委会主委的身份,就处置的过程“还原事实真相”而已。
马英九一旦为此出庭,将创下陈水扁“总统”于2004年1月14日以“现任总统”身份为花莲县长补选疑涉“头目津贴”贿选事件亲自出庭作证后,“总统当选人”于“当选后、就职前”被传出庭作证的纪录。
施明德并表示:“此案马英九不是‘被告’,只是‘证人’,即便5月20日就职后,也不因受刑事豁免权的保护而可以不出庭作证。”但为避免麻烦,希望5月20日新任“总统”就职前,马英九能出庭作证。施明德说,这么做并不是要“为难”马英九,是马自己也说过,他认为集会游行法违宪,那么,“他现在要掌权了,对于曾经认为违宪的法律如今作何感想?这也将让马英九的政治良心、法律良心,处于实战的状况下。”
特殊管道沟通马王
据了解,这一段时间以来,红衫军总部一直为此与马英九和王金平布有联系管道。红衫军的辩护律师之一李念祖负责与马英九本人沟通,李念祖为知名的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理律与马英九极为熟稔,理律律师宋耀明即为马英九特别费案以及周美青为“偷报纸”事件控告绿营等案的主要辩护律师;理律掌门人陈长文则为马英九哈佛同学,与马英九有长年交情,陈长文亲手带出来的子弟兵罗智强,现更为马阵营发言人。
王金平的部分,则是由曾任“立法委员”的台湾促进和平基金会执行长简锡阶居中连络。针对最敏感的马英九是否出庭的考虑,施明德表示:“管他的,这是他要思考,不是我要思考的。”但施明德接着说,马未来握有行政权、又占有议会四分之三席次政治资源,对这个问题,“他能不处理吗?”这也是“让我们检验一个领袖有没有理想性与气节”以及“这个人讲话与实际有没有落差”的机会。
红衫军辩护律师之一李念祖表示,之所以考虑传唤马英九,绝非藉此引起舆论注意,而是由于马英九确实曾主张集会游行法违宪,他身为当时的台北市长,我们只是传他来作证,“那时候执行法律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去执行一个违宪的法律”,以及“下属有无贯彻他的意志。”
至于王金平的部分,另一红衫军辩护律师魏千峰指出,王金平曾以双十节筹委会主委的身分发了份公文给台北市政府,但是,“双十节筹委会是什么单位?法律地位为何?从哪里来的权利规定红衫军可以游行的范围?”
李念祖进一步质问,光就集游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等的规定,“为什么你‘国庆’可以庆,红衫军不能庆?同不同意的标准在哪里?”这些事情,“王金平该不该来说一说?”何况,集游法第四条又规定,“集会游行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土地”,可是,李念祖说:“这又是明目张胆违背大法官第四四五号、不得歧视政治言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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