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万元雇凶砍死竞争对手
涉案七人昨日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陈茜)2007年4月25日22时许,魏军杰纠集众人手执长刀,在海珠法院附近对被害人梁某一阵围砍,梁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生意矛盾买凶砍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下半年,因生意竞争引发矛盾,同案人冯伟勋(另案处理)及被告人冯伟江起意报复竞争对手被害人梁某。两人分工,由冯伟江负责了解梁某的生活规律和工作习惯;由冯伟勋负责雇请“打手”对梁某实施报复。其后,冯伟勋通过被告人黄洁生的介绍,找到了魏军杰。三人商定,由冯伟勋支付人民币6万元给魏军杰作为酬劳。
魏军杰,30岁,绰号“胖子”,是佛山的一名出租车司机,2006年末,在赌场结识了黄洁生。案发前几天,黄突然打电话给魏,让魏帮忙找几个人一起教训教训梁某。其后,魏军杰纠集一帮乌合之众,准备了长刀等作案工具,伺机作案。冯伟勋还要求将梁志远砍得越重越好。
法院附近公然行凶
2007年4月25日22时许,根据“雇主”冯伟勋的指示,魏军杰纠集被告人吕友庚、胡群才、李志立、寇富强4人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与龙福路交界处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旁边,手持长刀围砍,将被害人梁某及其妻子余某华砍伤。5人来势汹汹,余某华被吓得呆在一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梁某被砍倒。事后,5人迅速逃离凶案现场。
案发后,被害人梁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法医鉴定:梁某系因全身多处砍创、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属他杀;被害人余某华的损伤为轻微伤。
2007年7月2日,魏军杰等5名持刀砍人的匪徒以及冯伟江、黄洁生两人相继落网。
7被告人昨日出庭受审。公诉机关认为,魏军杰等7名被告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魏军杰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庭上,第一被告魏军杰再三辩解称:“当时黄洁生只是喊我出来,去个地方,我不知道出去做什么。到那里后,他们就让我待在车上,等着拿钱。”当被问及是否认识冯伟勋时,魏军杰说:“不认识,案发前只见过一面。”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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