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通4月10日电 记者张亦嵘 通讯员单时炎严力崎今天,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为农民工追索工资发放仪式”,来自南通4县(市)的84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33万元的血汗钱。
他们是2007年夏天到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市东西伯利亚建筑工地打工的。
当时,他们同南通某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赴俄劳务协议,约定按月领取部分工资,余额当年年底在俄罗斯结清。可到了年底,老板却说工程亏损,无力按期支付工资。无奈农民工返回了家乡。
2008年3月12日,农民工代表来到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了解情况后,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组成专案小组,为农民工办理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
3月19日,该公司会计到银行取款时被部分农民工撞见,并被要求从卡上支付工资,会计与农民工发生纠纷。在援助律师的协调下,双方同意将银行卡交由法律援助中心代为保管,待日后处理。然而,两天过去了,老板电话一直打不通。为了在7天挂失期届满前申请保全银行卡,市司法局局长张武林亲自联系崇川区人民法院院长,请求配合。法院立案庭全体法官在休息日加班办理保全申请手续;银行破例在双休日对公办公的钱得以保全,农民工维权有了保障。
经过调解,4月7日,欠款公司的负责人终于在第一期工资支付方案上签字画押,并书面承诺所欠工资余款在今年7月31日前支付,每人1800元的务工补贴在今年12月31日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