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4月11日电 记者陈杰报道:3月17日,国务院批准《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这一《区划》为天津市到2010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海洋开发保护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明确了天津今后几年填海造陆的规模、用途和时序,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区划》将天津市海域划分为10个一级类型(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功能区、保留区、其他功能区),共121个功能区,全面覆盖天津市所辖海域。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天津市位于环渤海地区的中心位置,大陆海岸线短,开发利用强度大。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促进海域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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