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新机制启动将定期审查各国人权状况
4月7日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总部内,巴林外交大臣尼查·阿尔·巴哈那率领一支由27人组成的代表团,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三人工作小组陈述本国人权状况。
这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新机制——全球定期审查制度的首次启动。
据联合国网站4月7日消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全球定期审查机制于当天正式启动。所谓全球定期审查机制,是利用平等的参数及标准,对所有成员国的人权状况进行定期综合审查的机制。作为新的人权理事会机制建设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全球定期审查机制引发了多方面的关注。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于2006年3月取代信誉不佳的人权委员会而诞生的。人权委员会之所以被诟病,就在于其“选择性、政治性和双重标准”。为了使新成立的人权理事会不至于重蹈覆辙,人权理事会在机制的建立问题上非常谨慎。最后,经过国家间的博弈,2006年6月人权理事会就“全球定期审查机制”等问题达成了一致,确立了人权理事会的这些基本机制。
“全球定期审查机制”强调“普遍性”和“定期性”。所谓普遍就是国家不论大小、贫富、军事力量和政治影响力,都要接受人权状况的审查,定期就是每隔4年审查一次。这一机制的确立扭转了以前人权委员会所存在的“选择性”等问题。2007年9月,人权理事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了接受人权审查的首批16个国家的名单。为了彰显“公正、公平、平等”的原则,首批国家全部出自人权理事会的成员,他们是:巴林、厄瓜多尔,突尼斯、摩洛哥、印度尼西亚、芬兰、英国、印度、巴西、菲律宾、阿尔及利亚、波兰、荷兰、南非、捷克和阿根廷。4月7日是巴林首先“试水”,4月8日是厄瓜多尔,以此顺延,这一审查过程将持续两周左右。而联合国192个成员国将在4年之内滚动式审查完成。
根据审查程序,由人权理事会全部47个会员组成的工作组,将与被审查国家的代表进行互动讨论,讨论的内容将基于被审查的国家提供的报告以及来自条约机构、特别报告员、非政府组织、各国的人权机构以及学术界的信息。
瑞士资讯网站4月7日说,观察人士认为,新人权理事会信誉的建立,将依赖于这一新机制能否成功。但从当天参加巴林人权报道讨论的相关人士的反应看,暂时还不宜对新机制过于乐观。但巴林人权组织“人权观察社会”的地区和国际关系主任福拉德以及秘书长荷达表示会议组织得很好,审议有助于巴林改善人权。“36个国家参加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就报告提出了许多问题。”福拉德说。但也有反对声音,甚至有人表示,日内瓦一行是“时间和金钱的浪费”。巴林人权中心副主任拉加比就认为这次会议比较失败。“从非政府的角度来看,这次非常失败。因为会议被一些阿拉伯国家搞砸了,他们仅仅在表扬政府。”本报特约记者 栾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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