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国锋今年要完成法律援助办案数量3万件,这是一项硬指标。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方晓林在近日结束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求说,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在年内全部达标,打造出法律援助的江苏特色品牌。
据了解,2007年江苏所有市县都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了政府财政预算,全省已有70%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及办案工作质量监控和信息管理都达到了省级规范化标准,特别是在全国第一个开发使用全省联网运行的法律援助业务系统,带动了相对落后地区的规范化建设水平。2007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88件,共有超过14万的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了法律援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方晓林说,目前全省有各类困难群众600多万,农民工有近千万,大量困难群众和劳动者的权益需要法律保障,申请法律援助和向法律援助机构咨询的人数也大量增加,法律援助的社会需求说明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江苏将对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降低门槛,采取深入工厂、工地宣传,设立站点接受咨询,发放联系卡等多种措施,使更多的农民工了解法律援助相关知识、申请条件和程序,方便农民工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