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城市最基本的细胞,社区建设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加强和推进社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体上来看,浙江省“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创建工作起步早 创建面高 1992年,第一次全国社区建设研讨会在浙江杭州召开;1994年,杭州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社区建设研究会。与此同时,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理也摆上了社区建设的重要日程和纳入长远规划。杭州市、宁波市早在2000年就开始探索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随后温州市也开始了这方面的试点工作。“四五”普法伊始,全省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2001年,召开了全省街道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探讨在新的形式下如何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2004年召开了全省“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对“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2006年,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强调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以社区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综合治理、社区教育为重点的社会功能,依法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有2942个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开展面占总数的98.36%以上,其中三星级以上“民主法制社区”占全部社区的87.99%。
基础工作扎实 推进有力 为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省普法办会同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联合调研,多次召开了现场会、座谈会,走访了100多家社区,取得了扎实的一手资料,为指导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省普法办先后制定了《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标准》,指导市、县(市、区)制定相应的四星级和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标准。省、市、县(市、区)三级普法机构和民政部门每年对“民主法制社区”进行联合考核。“五五”普法启动以来,省普法办和省民政厅已先后两次进行联合考核,共抽查了40多个社区,并采用了问卷、暗访、座谈等有效形式,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宣传阵地广阔 辐射广泛 全省社区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有力,靠硬件展示形象,用软件体现实力。2006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出台《浙江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强调,要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有效途径,大力宣传与社区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总结的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进社区”“八个一”的举措:即每个社区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设立一个法律图书室(柜),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向低保和特困户发放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每个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目前,全省有85%的社区基本完成了“八个一”的硬件建设,不少社区在硬件建设上还有所突破。此外,全省还设立法制宣传栏数量4678个,法治宣传灯箱、电子显示屏1326个,开辟社区普法网页680多个,印制普法期刊、报纸780多种,法制漫画园地950多个。宣传阵地众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街道社区法制宣传阵地覆盖率达到了100%,法制宣传声势浩大,辐射广泛,影响深远。调查显示,社区居民平均每年接受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2次以上,98%的居民愿意运用法律途径解决所遇到的矛盾和纠纷。除了传统的宣传载体外,全省社区广大工作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各社区充分发挥市民学校、青少年法律学校、妇女学校、老年大学和社区报刊网站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居民法制讲座、法治论坛和法制文艺等活动。目前全省有社区义务普法宣传队3213支,进行义务普法7251次,开展法制文艺演出5600多场次。去年,全省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5330次,社区干部参加法制培训人数6.8万多人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850多场次,有15万人次参与了比赛。播放法制影视642场,开展法制书画展览721次,举办法制灯谜580多场。
机制健全 保障到位 省、市、县(市、区)普遍制定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制度、规划和标准,加大了制度保障力度。今年,省普法办还把“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自治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加强对社区干部、居民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乡镇街道法治辅导站等学法阵地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社区)普法阵地建设”写进了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要点》中。为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省普法办还制定了“民主法治社区”奖励机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不同的奖励标准,有力推动了全省“民主法治社区”的进一步深化。目前,省普法办共表彰了二批53个五星级“民主法治社区”,发放奖励资金26.5万元。各地共表彰了三星级、四星级“民主法治社区”2579个,到位补贴、奖励等资金100多万元。
创建工作意义重大 成效显著 “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逐步走向轨道。社区组织健全有力,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四民主、两公开”有效落实,各项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扎实,法律服务渠道畅通,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治安良好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平台和积极的支撑,也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有效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