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11日下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4月11日新华社)
对陈良宇的案件可以说是“举国关注”,对案件的审理进展更是“世人瞩目”。
笔者留意到,许多网友都十分关注于判决结果,一致认为宣判陈良宇具有很好的震慑意义。我非常赞同网友们的观点,特别是陈良宇错位的“亲情观”确实能给人带来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警示。
报道称,2002年至2003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明知其弟陈良军不具备土地开发的资质和条件,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陈良军征用土地,导致537亩土地被征用,其中183亩系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陈良军最终违规获得354亩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41万余元。后陈良军将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变相倒卖,非法获利1.18亿元。
我想,每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都会对“明知”二字非常敏感,感慨颇深。想想看,“明知”其弟陈良军不具备土地开发的资质和条件,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陈良军征用土地,这意味着什么?这是一种扭曲了的、极端自私自利的、和党的宗旨格格不入的错位“亲情观”。在这种“亲情观”的支配下,必然整天忙于为自己的亲属捞实惠、捞好处,甚至庇护、怂恿亲属违法乱纪。这样做看似好像有情有义,其结果却是害亲害己。如此悲剧,不能不让人深思和警醒。
一个领导干部的“亲情观”如何,往往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反映其以什么样的立场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反映其能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所以,面对亲情与原则,亲情与国法,亲情与前途,亲情与平安,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好好斟酌权衡,亲情再亲亦有度,家庭利益、亲人利益再高,也决不能超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决不能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屏障。
民间曾流传这样一句顺口溜:“当官要公廉,亲情第一难”。像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等许多党的优秀干部,正是破解了“亲情第一难”,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带头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树立良好的家风,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了榜样。相反像陈良宇之流正是在“官本位”思想的驱使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蜕变,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追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配偶子女大捞好处,最终落得个“自毁家毁”的可悲下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正如在庭审中陈良宇作两分钟最后陈述时所说的,“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但遗憾的是,“马近悬崖收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此时别说三个“对不起”,就是十个“对不起”,也不能得到法律和人民对其犯罪行为的宽恕和原谅。然而,其“亲情观”的严重错位,却足以震醒那些“梦中人”:别把亲情当成以权谋私的“砝码”,别让友情变成权钱交易的“幌子”。如果亲情和友情失去了纯真和本质,就会变成以权谋私者“自掘坟墓”的工具,那么,走上不归路也只是早晚的事。(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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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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