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富翁伪造身份娶新欢
发妻与他协议离婚并提出平分财产,被拒绝后控告其重婚
本报讯 (记者 庄树雄)一港籍女子将丈夫告上法庭,控诉他在深圳办厂期间,伪造内地身份与一内地女子结婚。港女称被告重婚事实已存在15年,因为去年两人协议离婚时财产分配有分歧,才决定将其“丑事”曝光。
夫妻反目分财产起纠纷
49岁的原告吴某告诉记者,她和52岁的被告黄某祖籍福建南安。两人于1979年12月在福建南安结婚。吴某说,因为其父亲是香港户口,1978年黄某就以吴父之子的身份申请到香港。1985年,她才同大女儿申请赴港。1989年间,黄某在福建投资办手袋厂,随后工厂又搬到了深圳。
吴某说,创业初期她还经常陪伴丈夫到内地打理工厂的事。1995年后因为请了师傅,她才留在香港专心照顾家庭。“当时我丈夫每次去深圳就待上一两日,我也没跟他回工厂,一直相信他,给他自由。”吴某说,后来丈夫不肯让她知道深圳住址而生疑虑,就托人打听,才发现黄某1995年已经在宝安西乡买了楼并与一女子同居,两人还在1994年生下一子。
吴某说,了解到丈夫婚外恋的情况后,两人感情恶化。2004年,黄某与她分居,但并没有离婚,一直到去年四五月份才提出离婚。“我们在香港有3套房子,在宝安也租了12000平方米的土地建厂房,还有两家公司,共有几千万元的家产。我提出的条件是财产平分。”吴某说,因为黄某不同意平分,她才有了控告其重婚的念头。
丈夫伪造身份证再结婚
原告吴某说,与其丈夫交往的余姓女子户籍在海南三亚。黄、余两人在1994年8月19日在三亚递交了《结婚登记申请书》。“当时黄某用的内地身份证是假的,但刚开始他不承认在申请书上签过名。”2007年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受理了吴某的起诉后,委托海口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申请书上的字迹进行鉴定,确定字迹是被告黄某的。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西乡人民医院产科2008年3月26日曾开具证明,确认黄某和余某在1994年12月份生下了一名男婴。而南安市潭溪村民委员会则在2004年开出证明,确认原告吴某和被告黄某是夫妻关系。昨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但未判决。案件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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