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亚南 通讯员 景永利 张希金
今报新乡讯 中专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穷困潦倒之际想回家。不料,路费需要5.5元,身上却只有5元,一念之差,他动了抢劫的念头。昨天,卫辉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决被告人秦山山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22岁的秦山山是辉县人,今年1月13日,从百泉农专毕业不久的他来到邻县卫辉市找工作。
3天很快过去,工作的事情一点眉目也没有,出门所带的钱却剩下不多了,秦山山决定回家。可是,回家的车票需要5.5元,自己口袋里只有5元钱了。
1月16日上午8时许,秦山山在卫辉市仿古街附近转悠,考虑如何回家,突然看见蒋某挎着包从身边经过,他冲上去将蒋某的包抢走后逃跑,周围的群众见状,纷纷追赶,很快捉住了秦山山。经查,被抢的包内有现金138元、波导牌手机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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