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耀成 通讯员 刘爱华
今报漯河讯 一起强奸未遂案,受害人在危急时刻用手机拍下对方,施暴者跑了8年最终被抓回。4月14日,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依法对施暴人张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0年8月16日晚,郾城区黑龙潭乡在家正准备睡觉的张燕,忽然见有个黑影闯到她的床前,欲对她实施强奸。
2007年,逃窜8年的嫌疑人张路终于被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路犯强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鉴于张路认罪态度较好,且张路的父母已积极主动地给予张燕精神及经济补偿3万元,郾城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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