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起拖欠52位农民工工资15余万元的执行案,经过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73天连续奋战最终执结。4月15日,翘首期盼这些工钱的农民工高高兴兴的从法院领取到劳务费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钟星平等52名农民工原来是四川泸县福集玻璃厂工人。
由于经营不善,福集玻璃厂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间,共欠钟星平等人工资款157843.77元。52位农民工多次讨薪,玻璃厂不但没有付给工资,反而将玻璃厂转包了出去。眼看自己的血汗钱就要泡汤,钟星平等52名农民工一纸诉状将玻璃厂推上被告席。该案经过泸县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玻璃厂于今年1月15日前付清钟星平等52名农民工工资款157843.77元。限期到后,玻璃厂没有履行义务,2月初,钟星平等52名农民工申请泸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在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执行法官查询了被执行的玻璃厂老板王烨存款的有关情况,可供执行财产极少,执行情况面临困境。
正当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时,同样负责农业银行泸县支行申请执行该玻璃厂的执行法官提供了一条新的执行线索。执行法官最终了解到该玻璃厂对云南省昆明市某酒厂享有到期债权,于是法院向该酒厂送达了履行到期债权的通知书,并向酒厂负责人打电话十多次,均无果。无奈之下,负责该案的3名执行法官只好远赴云南昆明与该酒厂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沟通,最后酒厂终于同意履行到期债务。至此,一起极易引发当事人群体上访的案件顺利执结。
图为法官正在发放工资文/图李刚陈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