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成先生提供 |
客人吃饭车被撬 保安提前走酒店担责30%(图)
食客车被撬 酒店应担责 市南区法院法官称虽然受害人负主要责任 但酒店方也有30%的赔偿责任
成先生车后厢被撬后立刻拨打110报警,法官称民警的记录可以作为他的证据。
在酒店吃饭时,消费者轿车的后厢被撬,里面两个皮包被盗。“我们晚上10点多吃完饭,酒店保安却在当晚9点30分就下了班。”昨天下午,市民成先生向早报说法栏目反映此事,询问酒店保安“提
前”下班,未尽到保证安全的责任,是否应承担他的损失。
事件回放
吃饭时车后厢被撬
据成先生介绍,4月13日晚他和朋友一起在闽江路上一家酒店吃饭,当晚10时10分,成先生离开酒店时,发现自己停在酒店门口的雪弗兰轿车后厢盖居然已打开一半。“车厢内的灯都亮了,放在里面的两个皮包被人偷走了。”成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看到酒店外一个保安都没有,就赶紧拨打110报了警,然后就到酒店内想要看看监控录像。香港中路派出所110民警赶到现场,询问情况后,为成先生做了笔录,目前民警正在查找嫌疑人。
消费者:
保安“提前”下班应担责
成先生到酒店内让服务员找来保安,想要问问当时的情况,却得知酒店保安在当晚9点30分就已下班。据负责指挥车辆停车的酒店保安称,他在下班前的巡逻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也没看见成先生的后厢盖曾经被人打开。
“来吃饭时,保安引导我们将车停到酒店门口,我们还没离开,保安就下班,酒店是不是应该赔偿我的损失。”成先生认为酒店保安失职,但酒店方面却认为他应该自己承担这个损失。
法官:
酒店承担30%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市南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法官姜培永,他表示,消费者没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将皮包放到车后厢内,应该对损失负主要的责任。“作为车主,消费者应该预见到失窃的危险。”姜法官告诉记者,对酒店来说,安排保安在店门口引导、指挥消费者停车,虽然不表示酒店有安保的义务,但消费者在店内消费,根据酒店的附属义务,就享有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所以酒店对消费者的损失有一定的赔偿责任。“我认为酒店应承担消费者30%的损失。”姜法官表示。
据姜法官介绍,如果消费者遇到类似事情想要起诉酒店方,还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有财产损失。以成先生的遭遇为例,他的报警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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