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4月16日消息(记者蔡福津)南昌市通过创新廉租住房制度,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使占全市2.8%的城镇困难家庭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1997年开始,南昌市实施以“租金核减”为主要内容的廉租住房制度,对租住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进行房租减免。
2003年,又启动针对“双困”家庭的“租金配租”,即对享受低保待遇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双困”家庭,按每平方米10元补贴租金。鉴于部分孤寡老人、重残等特困家庭仍然无法解决居住问题,2005年,南昌率先推出了针对特困家庭的“实物配租”,由政府出资4700万元收购了335套小户型的二手房,为262户特困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特困户只需按每平方米缴纳0.6元租金。
历经10年探索,南昌已形成了以租金核减和租金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操作较为完善,受益面和受益度不断扩大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统计显示,南昌全市廉租住房政策受益家庭已达15620户,其中13000多户困难家庭享受了租金减免,每年减免租金700多万元;2358户“双困”家庭直接受益租金配租,发放租金补贴1390万元。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保障率达到100%。
为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的覆盖面和受益度,今年南昌在其所辖的新建、安义、进贤、南昌等四县城域内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制度。同时,降低低保家庭准入标准,由现行的人均7平方米住房使用面积提高到人均8平方米直到10平方米,租金配租由每平方米10元调整为12元,完成新增2000户城市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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