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7元钱,外卖少年送命凶犯已被执行死刑,孩子你可以安息了
■本报通讯员 富检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只为7元钱引发的争执,17岁打工少年死于非命。而另一名年轻人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4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案犯满全敏因犯故意杀人、盗窃罪,被执行死刑,现年25岁。
2006年11月6日,杭州富阳发生一起网吧凶杀案,被害者为送外卖的17岁少年。10天后,杀人的满全敏在临安汽车站被抓获。同年12月21日,富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满全敏依法批准逮捕。
满全敏为辽宁沈阳人,没有正当职业,一直以网吧盗窃手机等为生。2006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满全敏或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丢钱转移他人视线的方式,先后在余杭、富阳、海宁等多家网吧窃取5名上网人员的手机各一部,共计8800多元。
凶案发生当天,满全敏和女友一起来到富阳,准备找几个网吧“下手”。傍晚6点半左右,满全敏来到一网吧寻找机会,他故意将7元零钱扔在正在上网的女子骆某座位边,然后拍拍骆某的肩膀,示意其掉钱了,意欲乘骆某捡钱之机,窃取骆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没想到骆看了一眼地上的钱后,声称钱不是自己掉的,满全敏见计划未得逞,便怏怏地捡起零钱,打算离开此处另觅网吧作案。
恰巧此时,送外卖少年张天来在网吧送餐。好心的骆某认为地上的钱可能是张所掉,即叫住张天来,问钱是不是他掉的。张天来误认为钱是自己所掉,立即追出网吧,并在网吧门口追上满全敏,拉住他讨还零钱。两人发生争执。
争执不下,见张天来拉住自己不放,满全敏恼羞成怒,殴打张天来后,拔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猛刺张的左下腹一刀,随后离开现场。就是这一刀,戳到了张天来腹内重要血管,导致他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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