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经济考评体系 安全生产成否决指标
本报济南4月16日讯 日前,我省修订出台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明确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升降幅度、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列入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据了解,出台该《办法》是从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因素出发,突出导向性、统筹性、可操作性和县域性特点,由原来的31个指标调整为46个,对全省122个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定量定性考核,并根据核定结果排序、奖惩。
《办法》将46个指标列入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升降幅度作为民生状况与社会发展的一项指标,属于定量指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作为约束条件的定性指标之一,对综合评价及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办法》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如果县、市、区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社会治安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法用地事件、计划生育达不到规定要求、节能减排任务未完成)并经查实的,取消表彰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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