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电(见习记者徐日丹)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相关部门将对奥运相关知识产权进行全面保护。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介绍,为了成功举行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早在2002年,中国就专门制定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同时,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等对奥运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非常强有力的依据,已经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尹新天透露,截至2007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总量突破560万件;全国公安机关围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立案2283起,破案20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67人,涉案总价值14.9亿元;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侵犯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870余起,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118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