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4月17日电记者方列将长期欠债不还的“老赖”公开曝光,能得到社会和法律界的认可吗?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表示,该院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这一做法。
早在今年1月7日,台州下属的临海市法院就已经将第一批32名性质恶劣的“老赖”的照片、住址和债务履行情况放在了市中心崇和门广场的电子告示牌循环播放。
3月26日,第二批411名“老赖”的信息也被公布了出来。
临海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表示,被曝光的“老赖”也是经过挑选的,只有那些“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才会被曝光,照片曝光之前,法院会发去《预曝光通知书》,如果在接到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偿还,法院就会公布他们的信息。如果确实是家境困难而非恶意逃债的,法院并不公布。
这项措施已收到效果。至今,在接到《预曝光通知书》后,有300多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清了债款,曝光后,有近70人要求偿还欠款。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志锋对临海市法院的做法表示支持。他认为,“执法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保护债权人利益和保护债务人信息中权衡,选择前者是无可厚非的,特别是对恶意欠款的债务人。
对于临海市法院的做法,不少市民予以认可。“这些"老赖"太可恶了,就应该让他们曝曝光!”一位姓方的市民说。但也有市民担心,法院这样做算不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肯定了临海市的做法,目前,该院已经决定将临海市法院的做法推广到台州全市。根据4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部门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