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山东省旅游形象标识。陈邵华 摄 |
山东试点推省级旅游标识 青岛为试点城市
本报青岛4月17日讯 为扩大山东旅游在国内市场的影响,省旅游局决定在青岛一家星级酒店和一家旅行社首先试点推广使用山东省旅游形象标识,试点成功后,该标识将逐步在全省推广。
据介绍,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由省旅游局统一设计,它将主要应用于全省旅游形象宣传促销活动,重点包括市场营销、对外交往、宣传推介、展览展示、旅游节事、宣传品(纪念品)制作等相关事项。
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酒店推广使用方面,酒店可将山东旅游形象标识与酒店标识同时使用,要求酒店中层以上领导的名片增加该标识。在酒店展示区,该标识主要设置在客人接触到的各区域内,如前厅、餐厅、客房、会议室等公共区。
旅行社中的推广也可与自身企业标识统一使用。旅行社的对外营业处要放置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立牌;所有工作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名片要有该标识;使用电子商务时,应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主页;旅行社业务用品,如引导小旗子、太阳帽、旅行包、旅游背心等旅游纪念品以及广告牌也应有该标识。
据介绍,该标识明年将在全省旅游行业内全面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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