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收到一封特殊的电子邮件,发信人称自己是海口一名在校的女大学生,因家庭困难,为完成学业直接向他乞讨10元钱。在邮件的最后,“她”还留下了自己的QQ号和银行账号。
如今,一些乞讨的人,开始打起了网络的主意,乞讨也进入了E时代,从现实中的地下通道、街道、过街天桥转移到了虚拟的互联网上,“网络乞丐”悄然兴起。
与传统乞丐不同,这些“网络乞丐”通过QQ、MSN以及电子邮件等手段进行乞讨。而且在网上乞讨的人中,有不少人自称是“学生”,但他们的情况令人很难辨别出真假。笔者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网络乞丐”,找到相关网页多达287000篇,甚至百度贴吧里还有专门的网络乞丐吧,网络已经成了一些乞讨者的“创业”之地。
通过调查,笔者发现“网络乞丐”一般通过QQ、MSN以及电子邮件等手段,用各种“催人泪下”的乞讨言辞,打动网民施舍。乞讨的金额从1元~10元不等,并在最后附上自己的银行卡号。
这些“网络乞丐”中,一部分人会专门坐在电脑前,做“专职网络乞丐”,而且不少人自称是学生。他们不用走上街头,受风吹日晒之苦,但需要一定的网络知识、良好的文字功底,以确保乞讨言辞“催人泪下”,打动网民施舍。
对于校园兴起的“网上乞讨”,许多北京大学生表示,这种事的可信性太低,他们不会相信。也有部分人持中立的态度,认为这种事不能全信,但也不能不信。
对外经贸大学法律系的一位姓张的同学说,现在网络骗子太多了,打着乞讨的幌子行骗,有些人就是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特别是有些专职的“网络乞丐”,竟想着不劳而获。“可以上网还称自己穷,难道电脑不用花钱?上网不用花钱吗?相关部门应该出来管管这些人,防止有人上当受骗。”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的王同学说,现实中看到乞丐可怜的样子,可能会给1块钱。但“网络是虚拟的,谁知道他得知我的卡号后,会不会用其它手段盗钱。”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如果是真正的“网络乞丐”,网民行善捐钱,无可厚非。但资助人在不知道“网络乞丐”真实面目的情况下,受对方虚构故事的蒙蔽而给钱,就侵犯了资助人的权益。但现在法律对“网络乞丐”没有相关的规定,需要引起重视,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