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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8日讯(记者田建平)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服务、教育和管理工作,省委组织部4月11日发出通知,在全省流动党员中开展“在当地争先锋,为家乡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
流动党员在当地争先锋的内容有:争当学理论、学文化的模范;争当讲党性、讲奉献的模范;争当促和谐、促发展的模范;争当守法律、讲道德的模范。流动党员为家乡做贡献的内容有:做家乡群众外出就业的引领员,引领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做家乡招商引资的联络员,引进适合当地发展的项目与技术,吸引优秀人才来晋创业,引进资金投资家乡建设;做家乡建设的领航员,带回新信息新观念,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探索家乡群众致富创业的新途径,致富不忘家乡,带头返乡投资创业;做推介家乡的宣传员,宣传家乡深化改革开放、致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山西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新形象;做商品流通的中介员,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牵线搭桥,帮助群众销售农副产品;做联系群众的服务员,与家乡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寻找致富门路。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流动党员的思想实际,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推动主题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在工作中要注重三个结合:一是把主题实践活动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把主题实践活动与“设岗定责”“认岗履责”等活动结合起来。三是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强化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流出地党组织要把为流动党员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特别是要切实帮助外出流动党员照顾好留守在家的家庭成员,使他们无后顾之忧;流入地党组织要把服务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中,要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宣传,积极为流动党员协调解决子女入学、就业岗位及家庭困难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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