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4月20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公安交警部门目前已在全省建立近千个“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日前决定,进一步在全省所有交警中队建立“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室)”,凡是驾驶人违法记满12分的,必须到“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室)”接受警示教育。
据介绍,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最近已制定出台了“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室)”建设标准(草案),要求在市区各大队和县(市)国道、省道交通巡逻中队拿出专门的场所,建立“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室)”,主要用于对记6分以上的驾驶人及日常到大队、中队办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业务的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驾驶人发生事故后或交通违法接受处理前,必须先到“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室)”接受教育;驾驶人违法记满12分的,必须到“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室)”接受教育,而后才能参加驾照补考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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