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20日电 (记者凌军辉)江苏省物价局日前在网上公布《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网上征求意见。根据《暂行办法》,江苏将积极鼓励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对实行垃圾分类投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收费减免。
目前,不少小区垃圾费收不上来,让保洁工作陷入恶性循环。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暂行办法》规定,要按照有利于提高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以及方便缴费的原则,创新收费方式。垃圾处理费可与水费、燃气费、电费等同时收取,也可委托具有社会服务或者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代收,并签订委托收费协议书。
按照《暂行办法》,制定、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要按规定由价格成本调查机构依法进行成本监审,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可采取“一次听证、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办法。此外,对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低保户、特困户,可实行收费减免政策。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所有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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