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犯罪,是社会失范的最恶毒瘤,必须严厉打击。
权威部门的研究分析表明,当前我国黑恶犯罪出现了滋生周期缩短、犯罪手法“升级”、跨区域勾连聚合、境外渗透活动严重等新动向,表现出了普遍性、反复性、隐蔽性、跨区域性等新特点。
尤其是,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权金化”趋势明显:一方面在经济上扩张,一方面在政治上渗透,二者互为表里,互为手段和目标。在一些地方,由于黑恶势力的存在,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威胁基层政权建设。
对此,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坚决打击。2006年2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实践表明,哪里对出现的黑恶势力露头就打,哪里的社会秩序就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就明显增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极少数地方黑恶势力的坐大,与一些基层权力部门“失控”有直接关系。这些地方要么反应迟钝,对黑恶势力的存在看不见、听不到;要么有关官员涉黑染黑,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因此,在严厉打击之外,还需要以综合手段,完善社会服务,强化基层政权,推进依法行政,以消灭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按照中央要求,在打黑除恶斗争中,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对已经冒头的黑恶势力,及时发现,有效处理。同时,打黑除恶工作的好坏,将成为评判一地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对打击黑恶势力不力的地方,将在有关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陈泽伟)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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