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目标。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廉政和勤政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应认真学习领会。
加强勤政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实基础。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奋敬业、奋发有为,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确保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前提和基础。为民、务实、清廉,是一个有机整体。勤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实精神生活,从而为廉政建设乃至整个反腐倡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反之,干部精神状态萎靡,工作作风不正,工作效率低下,精神生活空虚,必然导致种种消极腐败的观念和行为滋生蔓延,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本和难度就会大大增加。
加强廉政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一旦权力成为党员干部个人或小集团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腐败之风就会滋长,从而给党的肌体造成致命伤害。因此,党员干部应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这是廉政的基本内涵,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一定要以廉政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引导,继续完善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坚决查办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坚持廉政与勤政的有机统一,必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廉政和勤政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廉洁自律中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勤奋敬业中切实担负起执政为民的使命。应当注意的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党员干部所面临的各种诱惑也越来越多。如果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牢,或是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就很容易违法违纪,滑入腐败的深渊。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牢记人民的重托,坚持“两个务必”,自觉接受监督,看淡名利尽责任,忠于职守创业绩,大胆干事,干净干事,努力做廉政和勤政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