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密云某医院护工王某为泄私愤,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洒在该医院院领导办公室内办公桌及地面上,欲用打火机点燃放火,后被公安民警阻止而未遂。近日,密云法院因放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
去年11月23日下午,王某酒后口渴,到单位警卫室找水杯喝水,警卫告诉他,杯子都是单位个人的,不能随便给他人使用。
王某遂和警卫争吵起来,后被他人解劝。临走时,王某用砖头将警卫室的一块玻璃打碎。医院某领导得知后通知王某到其办公室了解情况。因害怕被辞退,王某就到加油站购买了两矿泉水瓶汽油藏在身上。到院领导办公室,王某见值班警卫也在场,当即又与对方吵了起来。争吵中,王某掏出一瓶汽油倒在办公桌和地面上,从办公桌上拿出打火机欲点燃,因被工作人员及时制止而未得逞。之后,王某又拿出另一瓶汽油,扬言要放火烧毁医院并自焚,并掏出打火机欲点火,后被民警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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