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4月21日电(记者周立民)当6年市水务局长受贿116万余元,安徽省淮北市水务局原局长王玉平日前被当地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淮北市水利信和公司为让王玉平在工程招标上给予关照,分13次共计送给王玉平现金22.2万元及面积136平方米、价值近18万元的住房一套,这家公司由此获得市水务局住宅楼等10个工程,工程合同总额达1455万余元。
江苏南通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获得淮北市水务局水资源调度中心综合办公楼装修工程,送给王玉平15万元现金,并耗资21万元为其装修住房一套。王玉平不经过招标,直接将造价为320万元的新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交由这家公司承建。2002年至2007年王玉平任淮北市水务局局长期间,共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16万余元、美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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