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田杰)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在京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宣布自现在起到明年11月底,在全国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严查六类犯罪行为。
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在会上指出,目前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情况仍相当严重,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甚至徇私舞弊、官商勾结,导致破坏土地、矿产、森林、水电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屡屡发生。
一些官员甚至充当严重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记者从会上获悉,2004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3822人,其中仅2006、2007两年间查办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涉的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发生的渎职犯罪就有119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据悉,此次专项工作重点查办的六类案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土地、煤炭和矿产、森林等资源、城市建设规划及房地产开发、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其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