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21日《法制日报》报道,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研讨会上,北师大出版社、华东师大出版社等相关负责人对中小学教材出版中的“租型”提出强烈质疑。所谓租型,就是一方把编好的教材版型租给另一方,由另一方来印制教材,并支付租型费。
显然,租型是一种出租版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要以双方的自愿为前提。可在我国一些地方的中小学教材市场上,租型却是强制性的。比如,一些省份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凡是进入当地的外省教材必须租型。于是,租型成了教材市场地方垄断的借口。
强制租型行为直接导致中小学教材市场的“诸侯割据”。据报道,多名法律专家认为,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实行的教材租型政策违反了《著作权法》中关于复制权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就其后果而言,一方面,由于教材开发企业市场占有额的减少、利润的降低,打击了投资开发的热情,阻碍中小学教材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优秀的中小学教材无法进入各地市场,导致各地中小学教材形式单一,质量下降,最终受损的是学生。
“要发财,印教材”,一些地方之所以热衷于教材市场的“诸侯割据”,无非是为了获得暴利。据报道,我国约有1.8亿中小学生,每年仅中小学课本就有一万多种、80多亿册,将近430亿元的销售额。如果加之社会上的各种培训教材,每年的市场销售额近千亿元。按国家规定,教材的零售利润不得超过5%,但实际上一些地方已高达45%至50%。难怪连续几年,教材出版业进入“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
教材的租型毕竟还是出版业内部的利益分配问题。我们更关心的是,有关部门能否尽快砍掉教材中的虚高利润,减轻群众的教育负担。当然,打破“诸侯割据”,促使教材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教材质量,也是有益于学生及教育事业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