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岁的杨老太将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 记者 黄兴能 摄 |
老伴受冤牵出房产纠纷 请律师解决又起波澜
98岁老太赢官司获赔偿反告律师
实习记者(徐畅) 拖了30来年,先后请了3位律师代理诉讼,自己的房产问题终于得到了落实。98岁的杨老太历经漫长的维权路,终于拿到了赔偿款。可拿到赔款后,杨老太却一纸诉状,把帮自己打官司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告上了法庭,要其退还代理费。昨天,官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错判“贪污”
房屋被没收
1952年,杨老太的老伴杨大爷因“涉嫌贪污2054.9万元(旧人民币)”,原昆明市级机关第一人民法庭判决,杨大爷用祖居的东庄后村45号院内北边六间房屋抵“贪污赃款”。
随后,房屋被没收了。
1983年,杨大爷“贪污”一案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法院认为指控证据不足,帮杨大爷平了反。沉冤得雪,一家人兴高采烈,拿着判决书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可以快点收回自己的祖屋。可杨老太没想到的是,被没收的房屋迟迟无法收回,一拖就是27年。
三请律师终索回赔款
历经多年索要无果,2000年,身心俱疲的杨大爷带着遗憾辞别人世,杨老太更感到孤苦伶仃。
2004年,杨老太委托了第一位代理律师打官司,约定代理费用为1.8万元。“那个律师太忙了,一会儿飞西双版纳,一会飞大理的,我们的事她大多叫助手处理。”杨老太觉得这个律师办事不力,想跟她终止合同。双方协商后,该律师向杨老太赔礼道歉,并返还了9000元的代理费,双方友好地终止了代理关系。
2005年,杨老太以2万元的代理费委托了第二位律师,这也是杨老太最满意的一位律师。他代理了杨老太和盘龙区房管局的诉讼。诉讼过程中,在他的协调下,由昆明市信访局牵头,昆明市房管局拿出了“赔产权,不赔房子”的退赔方案。随后,杨老太向法院撤回了起诉。可是该退赔方案迟迟没有得到落实,律师甚至建议杨老太写游行示威的申请,希望相关部门能监督办好此事。杨老太感觉不妥,未听从律师的建议。她由此感觉到请一位律师仍有点力不从心,所以萌生了“再请一位律师”的念头。
2006年9月14日,杨老太正式委托云南某律师事务所的袁律师作为代理人,让其在前两位律师的基础上“加把劲,做好收尾工作”,并支付了1.8万元代理费。2007年8月16日,盘龙区房管局采用“货币赔还”的办法处理杨老太的房产遗留问题,支付了赔款41.7万元。
至此,杨老太终于如愿以偿。可她随后却一纸诉状,把袁律师所在的事务所告上了法庭。
唇枪舌剑
代理律师当庭反诉
说到这件案子的时候,98岁的杨老太眉头微微皱起。但因她耳朵已不怎么好使,大多数问题都由其69岁的儿子代答。“袁律师什么工作都没做,却还要7.7万元的代理费,简直是敲诈。”杨老太的儿子很气愤。
据杨老太的儿子介绍,该律师到盘龙区房管局和房屋开发商那里进行调查取证时,从开发商处打听到争议房屋价值为75.6万元。于是律师觉得吃了亏,说案子难度大,费时费力,要求杨老太把代理费增至7.7万元,并且自拟了补充协议。但杨老太认为律师的要求不合理,所以并未在该补充协议上签字。此后双方僵持不下,由昆明市信访局和昆明市房管局主持的协调会,该律师也都没有参加。杨老太认为,袁律师并未尽到约定的代理义务,应当返还费用。
昨天,在法庭上,双方数次发生激烈争执,主审法官不得不反复提醒双方“不可进行人身攻击”。袁律师指称杨老太一方为“骗子”,认为杨老太通过他的同学找到他,让他不得不接这个案子。对争议标的也没有核实,令他“上当受骗”,而且自己已经把该做的事都认真做了。
“我的办案记录都有20来页,也跟房管局多次协调,最后退赔款也拿到了,所以我没任何过错!”袁律师态度坚决,并当庭提起反诉,要求杨老太赔偿其5.9万元的代理费。此外,袁律师还认为杨老太一方的行为是“污蔑、诽谤”,侵害了自己的名誉,声称要对杨老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因被告提起反诉,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将延期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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