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锦春昨天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由于案情复杂,庭审将持续3天。罗小确、李根摄 |
举报人彭北京在接受央视采访。 李钢摄 |
作者: 李钢
本报讯 (记者李钢)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3152万元,昨天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长沙中院)开庭审理。由于曾锦春被控受贿的事实次数较多,所以庭审将持续3天,直到4月25日。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尚未进入白刃战,旁听的曾锦春家属和受害人倒先争吵了起来。
公诉人两个小时读完起诉书
昨天清晨,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蜂拥而来,彭北京、李民主、黄元勋和王文汉4名举报人也悉数赶到。
上午9时05分,庭审正式开始。曾锦春被法警带入法庭,他看上去气色不错,脚步很稳。
公诉人用了2个小时才读完了厚厚的起诉书。当法官询问曾锦春对指控事实有无异议时,曾锦春回答没有异议。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对曾锦春进行了询问:“你自己写的坦白材料和悔过书是不是属实?” 曾锦春回答:“是。”
自称投资矿山导致手头缺钱花
在法庭上,公诉人询问曾锦春,为何在一单受贿事实中,收了人家钱,却没有帮人家办事。对此,曾锦春回答说,自己曾经告诉对方,这个事情自己帮不上忙,要对方不要来找他,可是对方却不答应。“他前后送了两次钱,每次都是40万元,我想过要退钱给他,但是他死活不收。我也没有办法。”
当公诉人询问曾锦春另一次以借钱为由收受他人贿赂20万元的情况时,曾锦春在法庭上哭起穷来。“我当时确实没有钱,那一笔是真的要借钱。”于是,公诉人追问他,他多年受贿,钱都去了哪里?为什么连20万元都拿不出来。曾锦春则回答说,自己将以前的钱都投资到煤矿里去了,当时确实没有什么钱。
在对指控的第一大笔受贿事实进行质证的时候(曾锦春被控收受首清文前后18次贿赂710万元),曾锦春表示,其中有600多万元是自己投资矿山的分红款,而不是贿赂款,他和矿山的负责人首清文还是签订了投资协议的。
大牌法学家作辩护连连发难
此次为曾锦春担任辩护律师的是国内知名的刑法学家邱兴隆,辞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一职后,邱兴隆目前是长沙醒龙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据称,在湖南省的法院系统,有不少人是邱兴隆的徒子徒孙。昨天,邱兴隆出现在法庭上时,也有些法院的工作人员打招呼说:“邱老师来了。”大牌法学家的法律功底确实不可小觑,连续向公诉人抛出了难题。
当公诉人向法庭提供了一系列的证据,证明曾锦春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后,邱兴隆马上追问公诉人是否已经提交了完全的证据,并指出如果证据已经完全,那么通过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恰恰能够推翻起诉书中有两项涉及银行的受贿指控事实,“因为公诉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曾锦春在这两项事实中所具有的主体资格,银行系统并不受曾锦春的管辖。”
在公诉方提出证据,证实曾锦春接受了首清文的巨额贿赂时,邱兴隆马上质疑公诉机关不去寻找曾锦春和首清文之间合作协议的做法,认为协议将直接证明款项中有大部分属于分红款。这一质疑也迫使公诉人承认无法找到协议。
邱兴隆的表现立即赢得了曾锦春家属的认可,有人表示,这次请对了律师。
曾锦春案将在今明两天继续审理。
庭后:
受害者和曾家人
差点打起来
中午休庭后,曾锦春的家属马上冲到审判区,想和曾锦春说话,很多人痛哭失声,在被法警要求离开后,他们变得异常愤怒,责骂法警不通人情。
在现场,不少受害人和举报人则冲曾锦春喊着反话:“曾书记,你要保重哦!”从郴州赶来的彭新忠对着曾锦春的家属怒喊:“因为曾锦春的迫害,我坐了3年牢!贪官的家属还这么横!”曾锦春的家属则反唇相讥:“你们说谁是贪官,没有听到辩护律师说吗,很多证据材料是有问题的!你自己做错事,还怪到老曾头上!”
曾锦春家属的表态激怒了众多遭受过曾锦春打压的人,不少人冲上前来要和曾家人争个明白,甚至有人还动起手来。幸好,法院安排了足够的警力,法警们马上将两拨人分开,并分别带离现场。
一名自称是在郴州公安系统工作的男子告诉记者:“曾锦春的结局真正印证了一句话,那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
涉嫌受贿数千万私藏弹药
据新华社电 (记者刘丹、杨金志)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原会长殷国元案近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殷国元1944年生,江苏泰兴人。1995年~2005年,殷国元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2005年退休后出任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此次被诉罪名有4项,分别为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及私藏弹药罪。
据指控,殷国元受贿金额价值人民币36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812万余元、美元4万余元。检察机关还查明,2002年,殷国元在审批旧区改造项目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检察机关还指控殷国元犯有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据检察机关查明,殷国元将其在部队服役时获取的军用子弹52发藏匿于家中。
检察机关还以受贿罪对殷国元的妻子陈伟提起公诉。2000年到2004年,殷国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上海多家房地产有关企业谋取利益。其中,陈伟参与受贿863万余元。
辽宁药监局原局长张树森
贪污受贿终审获刑15年
据新华社电 (记者范春生、张非非)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辽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树森犯贪污罪、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悉,张树森已被收监服刑。
张树森今年63岁,自2000年起担任辽宁省药监局局长。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8月,辽宁省药监局收取辽宁某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赞助款,并打入局办公室“小金库”,用于装修办公楼。2001年9月,在张树森的授意下,该局办公室原主任梅某从“小金库”以支付办公楼装修费的名义提取30万元现金,交给张树森,张树森将这笔钱占为己有。
2000年至2004年间,张树森还在医药厂商拓展经营和本单位干部提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关照”,多次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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