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19岁的小霞将硫酸泼在情敌小桃的脸上,导致对方毁容。昨天,这起故意伤害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
21岁的小桃坐在公诉人旁,左脸颊和左耳一大片被硫酸灼伤的疤痕非常显眼,与她清秀的容貌对比鲜明。9点半左右,小霞被带上法庭。小桃咬着嘴唇,目光始终盯着小霞。
公诉人指控,小霞和小桃是通州一服装厂的员工,二人都喜欢上了同事王某。王某的证言显示,他先选择了小霞,后又与小桃交往。
当天早8点多,警方接到报警后,在宿舍将小霞抓获。经鉴定,小桃面部、左耳、右上肢被烧伤,损伤程度经法医鉴定属重伤。
“她明知道我和王某好,还是插了进来”,19岁的小霞说,去年6月,小桃插足抢走了其男友。当时,小霞和小桃还住在同一宿舍,小霞经常看见小桃与王某聊天约会。为了报复小桃,一瓶以前买来点痣的硫酸成了小霞的报复工具。得知王某给小桃买了洗发水和牙膏,她就悄悄在这些东西里灌入硫酸。小桃发现后换到另一宿舍。
小霞称愿意打工挣钱赔偿小桃,但她同时表示,小桃抢走自己的男友,也负有责任。
小桃的律师说,案发后,小桃被辞退,找工作也不顺利。为掩盖伤痕,小桃改变发型,遮挡伤处。小桃向小霞和所在工厂提出近8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其中包括2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对此,服装厂表示前期已垫付过医药费,不同意赔偿。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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