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 分手男友泼硫酸
惜 花样女孩今毁容
因为相恋2年的女友提出分手,愤愤不平之下,一名男子竟然将硫酸无情地泼向昔日女友,造成重伤。日前,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恋爱不顺恶语相加
犯罪嫌疑人王强,今年26岁,是一名外地来沪务工人员。2005年,王强认识了同在上海打工的同乡,21岁的被害人小芳。接触后,两人互生爱慕,确定了恋爱关系。
但随着交往深入,小芳逐渐感到与王强之间存在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等诸多问题,两人经常为一些琐事吵架。王强在争吵中屡屡威胁小芳:“如果你和我分手,我就用硫酸泼你!”
2007年1月,小芳向王强提出分手。王强一怒之下说:“如果我得不到你,别人也别想得到你!”。当时,小芳以为王强只是说说而已,对王强的威胁没有丝毫防备。
骚扰尾随硫酸泼面
与小芳分手后,王强回老家待了一段时间,但心里一直想着分手的事情。1个月后,王强回到上海,要求与小芳见面,并频频打电话骚扰小芳。
不胜其扰之下,小芳曾到王强暂住地,要求他不要再继续纠缠。两人很快又争吵起来,小芳一气之下跑回父母在普陀区的住处不再理睬王强。
小芳没有料到,此次争吵后气急败坏的王强花100元买了一瓶硫酸,回到暂住地放在床下。
2007年3月17日早晨6时许,王强带着准备好的硫酸来到了小芳的住处附近,趁小芳上班途中停下来等车的间隙,突然冲到小芳身后,叫了声小芳的名字,待她应声转头之际,打开瓶口将硫酸泼向了小芳的头顶。小芳下意识用双手护住头脸,但硫酸还是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不一会儿,小芳就感到了脸上有火辣辣的疼痛,王强则扔下塑料瓶仓皇逃跑。
辗转逃窜终落法网
逃离案发现场的王强先在上海一家小旅馆里躲藏了3天,之后乘机离开上海到了深圳,然后又从深圳回到老家避风头。
2007年6月,自以为风声已过的王强再次辗转到深圳打工,在一家理发店当起了理发师,并在半年的时间里迅速升为店长。王强没有想到,此时的他早已是警方全国网上追逃的对象。2008年1月23日下午1时许,深圳当地派出所民警在查悉王强的情况后果断出击,将正在理发店门口打麻将的王强当场抓获,后被上海警方押解回沪。
经司法鉴定,小芳头面部、肢体遭化学性灼伤,面部块状、条状疤痕累计112.1平方厘米,眼睑外翻,容貌毁损,其伤情已构成重伤。
2007年3月17日,王强将接受法律的严惩,而留给被害人小芳的,将是一辈子的痛苦。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作者: □通讯员何瑾洪敏强记者钱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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