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4日讯记者周芬棉中国证监会今天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两个条例的出台,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确立证券公司市场退出机制,落实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制度安排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制度基础,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证券公司监管,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防范和化解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尚福林指出,两个条例的实施,有助于健全证券公司市场准入机制,把好“入门关”,从源头上提高证券公司质量;有助于改进证券公司持续经营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增强证券公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护客户资产安全,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有助于鼓励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促进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据了解,自2004年8月开始,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和地方政府,采取改革完善客户资金存管等基础性制度,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治理。目前,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历史遗留风险已彻底化解,证券公司行业整体上已呈现出稳步健康发展的基本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