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枚“诈弹” 勒索34万元
敲诈大型商场 一青年昨日受审获刑三年 连声说“对不起”
2007年12月31日,21岁的小冬(化名)给市内某大型商场寄去恐吓信,告之该商场已被人安置炸弹,声称他愿出面“排爆”,但条件是商场必须支付给他347500元人民币。
敲诈商场 5枚“诈弹”勒索34万多
2007年12月31日,三台来成都务工的小冬在反复酝酿了多天以后,为某大型商场寄去了一份发烫的“元旦礼物”——一封恐吓信。信中小冬谎称他得到情报,有人已在该商场内安置了5枚炸弹,他愿意协助商家排爆并提供给商家更多相关信息,但前提是商家要出钱。恐吓信信尾他还威胁商家千万不能报警,否则后果自负。
令小冬失望的是,信寄出后,商场方没有给予他任何回应。不甘心的小冬选择了主动出击。2008年1月5日上午,小冬买来IC卡,用公用电话拨通了该商场负责人的座机。电话中他以交换情报为条件,向商家提出了具体的交易金额:347500元人民币,并告之在西门车站附近交款。商家同意了小冬的交易条件,同时立即报警。
当天晚上8时30分左右,小冬准时来到交易地点附近,被设伏民警擒获。
庭上辩解 学电影里的情节
小冬在庭审中陈述,他家住三台县农村,家庭条件极差,初中毕业后便去了深圳打工,曾从事过美容美发行业。去年回到成都后由于学历过低,一直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工作,便成天沉迷于影视剧以消磨时间。炸弹、枪支、敲诈、追捕……警匪片里的电影元素全然吸引了他。与此同时,家里寄来的钱花光了,跟亲戚借来的钱也用完了,小冬产生了模仿电影剧情的念头。反复考虑之后,他将目光投向了这家大型商场,并在网络上找到该商场的具体地址和电话号码。
为什么是347500元?庭审中,大家对这个数字颇感兴趣。小冬说,这个零碎的数字是他在心里紧张的情况下随便说出来的,未多加考虑。
“我这样做是为了让父母不再种庄稼!让他们早点享福!”小冬在庭审之初这样陈述。然而,当法官稍后问及他假如拿到这笔钱以后,准备干什么?他却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花这笔钱。“当时我想得很单纯,看到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小冬的幼稚不禁让人哭笑不得。
懊悔低头 连说“对不起”
青羊法院昨日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威胁的方法索要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三年。
面对宣判结果,小冬懊悔不己,离开法庭时深深地埋着头不敢正视庭上的亲人,只是口中不停地念叨:“对不起,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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