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超市要放炸药并投毒
勒索68万换来“三进宫”
晨报记者郭文 通讯员潘文婕报道 炮制犯罪勒钱财,恐吓超市要爆炸,冒用身份办了卡,最终还是落法网。昨日上午,徐汇区法院对这起采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以大型超市为犯罪对象的敲诈勒索案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范明水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38岁的范明水祖籍山东省梁山县。在过去的15年中,范曾因盗窃、抢劫两度锒铛入狱。出狱后的他依旧游手好闲。当范无意中捡到一张他人身份证时,想到电视中曾播放过敲诈大超市的犯罪场景,于是利用这张身份证在山东某银行内申领了一张银行卡。接着又上网寻找犯罪目标,并随机查到了位于大连和上海的两家大型超市的电话。去年9月,范多次使用买来的手机号码打电话给这两家超市,要求超市分别将58万元和10万元汇入上述银行卡内,并恐吓说如不照办的话将在店内放置炸药并投毒。超市方向警方报了案。一个月后,范在山东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范明水采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恐吓敲诈,共计68万余元,数额巨大,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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