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县公安局官员狼狈为奸,干涉陕西潼关干部任免
新快报讯(辛华)陕西省渭南市4月22日对以冯永强为首的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法院认定27名成员犯有“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多宗罪名。
杀人之后“名声大震”
“黑老大”冯永强的蜕变,就与黄金的开采与争夺密切相关。
1993年,时值潼关金矿资源争夺血腥期,来自全国各地的数万淘金人员为求自保,按省籍结成大大小小“工队”,冯永强成了其中一个小工头。
1995年1月,与潼关相邻的河南省灵宝某金矿老板与他人发生纠纷,出资邀冯永强出面摆平。冯永强遂带人往对方金矿坑口的住宿工棚内扔了一个炸药包,当场将一人炸死,一人眼睛炸伤后被摘除眼球。这一血案让冯永强“声名大震”。
多个公职人员被拖下水
2003年,在原潼关县黄金局综合开发公司总经理别发民等人撮合下,冯永强与潼关县玉石峪金矿金老板“合伙经营”,完成了“黑”“金”“权”的整合。冯永强采取送礼、入股、赞助、行贿等手段,先后将潼关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熊金祥、潼关县公安局副局长田平利,潼关县公安局矿区公局局长张宏等公职人员拖下水。
被冯永强拉拢腐蚀的还有潼关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王君逢、潼关县公安局矿区分局刑警队队长王争利、潼关县公安局矿区分局民警任新法。
官方公开给黑老大“平反”
另一黑社会性质犯罪分子杜武奇与潼关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忠明也结成“共同体”。
王忠明先是想通过打击冯永强进而斗垮熊金祥,在其主导下,潼关县公安局曾以涉嫌“黑社会组织”“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等罪名,对冯永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措施。不料,熊金祥抢先下手,利用杜武奇的“父子假警察案”,整垮了王忠明。
在争斗中获胜的熊金祥不忘关照冯永强。2003年,他推荐冯永强为县公安局“警风监督员”。此后,潼关县公安局公开给冯永强“平反”,宣布当初王忠明欲将其作为黑恶势力分子打击是“冤案”。
据潼关县政法委一位负责人介绍,潼关县黑恶势力一度干预当地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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