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拉萨4月25日电 (记者颜园园)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西藏民政部门自3月开始,为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中受损商户发放生活救助150.3万元。截至24日,已有618户共2892人领到了3月、4月的生活救助。
据西藏自治区民政厅“3·14”事件社会救助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后将陆续开展对达孜县、林周县、堆龙德庆县等受损商户的生活救助发放工作。
生活救助发放将从2008年3月起一直持续到2010年2月,期间不再在拉萨市从事有关生产经营的,停止生活救助资金发放。
据新华社拉萨4月25日电 (记者颜园园)西藏近日开始为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中无辜受伤群众发放医疗保险救助金、医疗救助金等,以帮助他们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西藏自治区社保局局长许继平介绍,根据相关政策,已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3·14”事件受伤害的参保人员,按照实际发生的门诊住院诊疗费可得到一次性全额救助。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徐建中介绍,对未参加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的无辜受伤住院人员将实行医疗救助,按无辜受伤人员住院发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和医药费全额给予救助。
首笔医疗保险救助金支付后,西藏自治区区直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正加紧对其他受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救助金的审核结算,将于近期全部支付。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已为14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无辜受伤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约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