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俩打劫
先脱人鞋
记者 赵羽/报道
本报吉林市电 蛟河市的小楠(化名)在抢劫前,先把对方的鞋脱掉,他说,“我琢磨把他鞋脱下来,等我跑的时候,他追不上我,即使报警,还得现穿鞋,那样我们早跑远了!”近日,小楠因抢劫罪被白石山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07年11月26日21时,小楠和弟弟连续喝了10多个小时的酒后,晃晃荡荡走到白石山林业局一栋居民楼前拦住了一名路人,小楠拦住路人说,“赶紧借我点钱。”“你有病啊,我为啥借你钱,赶紧离我远点。”被拦的路人成某看见醉酒后的两个人心生反感,转身要走。小楠见状冲着成某一顿拳头,小楠的弟弟也上来帮忙,两人将成某打倒在地。随后小楠命令成某,赶紧把鞋脱了。见成某没反应,小楠冲上去,把成某的鞋脱掉,又抛出很远。
接着小楠抢走了成某的手机,“咱把他鞋脱了,让他没法报警,快跑。”小楠对弟弟说,成某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见两人跑了,成某气得赶紧把鞋找到,然后找路人报警,不久,小楠及其弟弟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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