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孙晔)日前,团中央、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文化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通知》,标志着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文化系统正式展开。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文化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文化系统发挥职能作用,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重要措施。
据介绍,通知规定了文化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范围和方式、条件和标准以及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制度。针对加强网吧、娱乐、音像、演出等文化市场管理,认真查处、清理音像、互联网等文化市场中存在的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内容的文化产品,加强对动漫、演出等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引导,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工作领域都将纳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范围;同时,为保证这项活动规范、持续发展,团中央、文化部还制定了公开承诺制度、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制度、“青少年维权岗联系点”制度、评选及命名制度、年度复核及末位淘汰制度、晋级制度、创建单位负责人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8项制度。
据悉,今年是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十周年。截至目前,创建活动已在16个行业系统中开展,先后评选了5批共1884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