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松涛)4月25日,来自山东、四川、江苏、广东、新疆等21个省市的200余名城管(执法)局局长聚集山东聊城,在首届和谐城管论坛上交流经验,表示要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
这次“首届和谐城管论坛”由中国城市网与《法制日报周末》联合主办。
然而就在论坛召开当天,媒体报道了南京、深圳两起城管打伤人的恶劣事件。
“尽管不是我们联席会议的会员单位,但发生打伤人事件让我们所有的城管人都感到很尴尬,也让城管人引以为戒。”聊城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肖居智旗帜鲜明地反对粗暴执法。
据了解,我国城管执法组织最初承担的是5项基本职能,分别是工商行政、城市规划、园林绿化、交通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全部或部分职能。这些职能分别由相关部门划转。
自2002年以来,城管执法的职责不断增加,施工工地的管理、城市节水的管理、城市河湖的管理,以及旅游、停车、市政等涉及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相继列入了城管执法范围。但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城管执法体制,各地政府在组建城管执法机关时都是各行其是。各地城管执法机关至今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主管部门,就连其执法标志也不尽相同。
4月25日,200余名城管(执法)局局长正式联名启动“2008全国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