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拆迁户将可购买经适房
经适房5年内覆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10至2012年扩大购买对象
快报讯(记者尹鹏 王丽)日前,本市出台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2008年—2012年),为今后5年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供了依据。
廉租房 5年内建5000套
自2008年下半年起,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由拆迁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非拆迁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孤、老、病、残家庭。新建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目前,本市尚有3000套廉租房可供配租。规划期内,计划建设廉租房5000套(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主要在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和滨海新区,其中2000套用于规划期内解决非拆迁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孤、老、病、残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余3000套作为政府廉租房储备或用于其他对象实物配租。
规划期内,发放租房补贴是本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方式。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局,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经适房 5年内建27.68万套
2008年至2009年,经济适用房重点解决拆迁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0年至2012年,将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扩大到非拆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规划期内,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为27.68万套(建筑面积1790万平方米),其中市内六区3.78万套;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内区域5.55万套;外环线以外区域18.35万套。规划期内,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16公顷。
限价商品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采取集中建设和在普通商品房中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建设。2008年至2012年,本市计划每年建设限价商品房2万套(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租赁型经适房 5年内建5万套
为向享受住房保障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充足的市场租赁房源,培育房屋租赁市场,本市计划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2008年至2012年,本市将采取集中建设或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建设5万套(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集中建设2万套,配建3万套)。
经济租赁房重点解决拆迁中既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又无能力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过渡性安置,包括实物配租和发放租房补贴两种形式。2008年至2010年,本市计划分别向5000户、6000户、7000户家庭发放租房补贴2240万元、2912万元、3680万元。2011年至2012年,享受经济租赁房保障户数保持在7000户左右,分别安排补贴资金3920万元和4160万元。
新家园 2011年前开工10个
规划提到,要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全面启动新家园居住区建设,“十一五”期末累计竣工2000万平方米,确保10个新家园居住区在2011年前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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