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7日讯记者郄建荣就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工作人员机场伤人事件”,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今日告诉记者,他们已责成南京特派办进行核实处理。
据南京特派办的报告和南京禄口机场安检护卫部提供的《调查情况》,4月18日晚7点多,南京特派办职工徐某因私事准备去外地,在机场安检时,因随身携带的液态化妆品超过民航总局规定的100毫升,安检人员要求按规定办理托运。
为此徐某情绪激动,遂发生用化妆品瓶伤及安检人员鼻梁的事件。事发后,按照机场公安部门通知,徐某于4月24日到机场接受处理,并当面向受伤的安检人员道歉,公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徐某进行了教育,并罚款200元。
审计署表示完全尊重和支持机场公安部门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干部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特别要进一步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时刻自觉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