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梦到自己的亲生女儿被害,竟迁怒于15岁的继女,持刀将其砍成重伤。日前,虹口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程某有期徒刑6年。
程某系外地来沪女子,与王某均系再婚而重组家庭。2007年7月3日晚7时许,程某在天镇路的家里持菜刀追砍继女晨晨(化名)10余刀,致晨晨全身被多处砍伤。
后程某被及时赶到的家人阻止,晨晨被送至医院急救。
事发时,晨晨正在家中喂养小乌鱼。而据程某称,她在事发前一直梦见自己的亲生女儿被害,遂产生“想死一起死”的想法。她持刀先砍到晨晨颈部,之后晨晨一边呼救一边用手护住头部躲避刀砍,但程某仍连续砍向晨晨的头、面部等要害部位,造成其颈部及手上的伤势较重。
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鉴定诊断,程某作案时处于癔症样发作,目前缓解。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评定认为,程某作案当时处于情感爆发,自控能力有所削弱,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程某刀砍力度之大、下手之狠及砍击部位之致命,可见她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
(责任编辑:张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