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24号国务院令,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新华社29日受权播发了这一条例。
条例共6章48条。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条例强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条例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程序。条例并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条例强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条例将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