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珠海4月29日消息(记者梁卫浩)珠海市检察院宣布,从今年5月至明年11月,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力促珠海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
这一专项工作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而开展的,将就以下六类案件进行重点查办:(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2)土地资源、煤炭和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和电力资源、城市建设规划及房地产开发、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3)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4)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6)其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珠海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12件,这些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亿5千多万元。如原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张某指示相关职能部门违法办理《房地产权证》和《规划许可证》,造成国有土地流失的滥用职权案,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李坤林对建筑特种设备的安装监督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玩忽职守案等案件。
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今天上午,珠海市检察院召集了市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等十几个相关部门的领导,通报了有关情况。
珠海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李红平在记者会上强调,检察机关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积极作用,坚决纠正各项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对于新闻媒体曝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上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到珠海调研时指出,珠海要“率先探索建设生态文明发展道路”,这一论断给环境优美、人均水平甚高但经济总量一般的珠海打了一支强心针。珠海市检察机关在此时开展重点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的专项行动,尤其是针对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的行动,将有力推进珠海生态城市的建设,为珠海青山绿水、蓝天碧海的保护再添“尚方宝剑”。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