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29日消息 “参加社保3年来,我一直妥善保管着每年的个人养老保险对账单,作为日后查询、转移账户或领取养老金的凭证。”4月29日,在一家合资公司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田小姐这样告诉记者。
虽然每天与社会保险打交道,但她对于三四十年之后才能支取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不无忧虑。
“我不知道未来几十年中,个人账户的管理上是否会出现问题,如果到退休领取养老金时才发现个人账户的账目不对或账户根本不存在,该将如何解决?”她说。
截至2007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双双突破2亿。换句话说,全国已经有超过2亿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下简称“个人账户”)在运转。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了解个人账户运行及管理情况,提升个人账户管理水平,4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简称“人社部”)召开了“个人账户大检查培训会”,重点部署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下简称“大检查”),大检查将从8月份正式启动,这也是首次全国范围内的个人账户大检查。
5-8月为自查阶段 4月29日,人社部公布了“2008年一季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最新数据显示,1—3月,我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分别为2047亿元、601亿元、116亿元、45亿元和24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1.9%、34%、23.1%、45.8%和47.2%。
与此同时,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截至3月底,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达到2.05亿人,比去年底增加332万人。
理论上讲,2.05亿人参保应该对应有2.05亿个个人账户,它们目前的运行情况究竟如何?正是此番大检查重点要摸清楚的问题,前述知情人士称。
大检查计划分两步进行,5-8月为各省、市、自治区社保经办机构自查阶段,8月起进行全国范围的大检查,检查将重点在每个省、市、自治区选取三个城市:省会城市、一个地级市和一个县级市。
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信息是否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是否按规定计算并记录利息等等。
对此,曾任大连市社保局局长、跟踪和研究个人账户管理问题多年的大连理工大学教授陈仰东告诉记者,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始于1995年发布的国务院(1995)6号文件《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在这一通知中明确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建立个人账户,这是真正对个人账户制度做出安排的标志。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对个人账户进行了规范,将个人缴费工资的11%记入个人账户。
2001年,国家在辽宁进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做实个人账户并将计入个人帐户的比例由11%缩小至8%。2004年国家将这一试点扩大到吉林、黑龙江。
在总结东三省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作了统一调整,即缩小为8%,且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2006年天津等八省市继续试点,至此,我国共有11个省市正在进行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