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遥控器,司机可随时控制计价表的“蹦字”速度。 |
假出租司机石志新 |
假车牌的背面可看出有接缝。 |
“全套装备”难辨真伪 拼装车牌露馅黑的哥
假出租搜出遥控计价器
只需轻轻按动一下遥控器上的按钮,“出租车”上的计价表就会快速地“蹦字”。此外,这辆车的许多装备都能以假乱真,甚至包括出租车内的椅套和司机身上的工作服都和真的一模一样。昨天,崇文交通支队已将该司机移交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黑车上街 4000元变身“出租”
昨天10时许,记者来到崇文交通支队院内,看到这辆车身喷涂着黄蓝相间颜色的捷达“出租车”。
该车的车牌号是京BL2696。“如果不是因为这辆车套用的号牌是报废车的,我们还真很难辨别真伪。”一名交警告诉记者,该车的车牌其实是属于两块真车牌裁减后拼凑起来的,所以按照通常的辨认假牌方法很难发现。随后,交警将号牌翻到背面,记者看到,在数字牌号的2和6之间有明显的拼接痕迹,并且接缝也是按照“6”的左侧弧线走向的,所以从车牌正面很难查找接缝痕迹。
“假号牌和计价器、顶灯,都是我花4000块钱一块买来的。”昨天,穿着首汽出租车司机工作服的假出租司机石志新交代说,这套东西都是他在南四环西红门附近买来的。“我有一次去那边办事,收到别人散发的卖这类东西的小广告,就萌生了开假出租的想法。”他说,与这套东西附送的,还有一个有4个按钮的遥控器,通过这个带有天线的微型遥控器,司机可随时控制计价表的“蹦字”速度。可是,石志新却矢口否认自己用过该遥控器。
买来这套装备后,石志新又找到一个私人修车点,花二三百元把自己的捷达车身喷上了出租车的标志漆。随后,他在机场附近花70元钱买到了一些出租车机打发票,就开始上路拉活。
只在夜里出来拉活
虽然买来的这副假号牌可以假乱真,但他还是有点心虚,“我家在通州,为了躲交警,我一般都在晚上出来拉活,每天能拉一两百块钱。”他告诉记者,为了能让乘客上钩,也必须在一些细节上用足心思,因为他曾在首汽出租汽车公司工作过一年,因此才比较了解该出租车公司的工作服和车内椅套的样式。可他的违法行为,最终还是因为车牌号露了馅儿,4月29日深夜,崇文交通支队民警夜查当中在南二环永定门桥将他的车截获。 躲避交警
“以后准备捡破烂去”
记者(以下简称记):以前在出租车公司干得好好的,为什么干起黑车了?
石志新(以下简称石):我的腰不好,干不了正规出租,干黑车相对更轻松一点,挣得也差不多。
记:我们在你车里看到了用来控制计价器的遥控器,而且好像已经用旧了,你从来没用过吗?
石:没用过。我虽然开黑车,但不会为了多挣几块钱,就私下里玩猫腻。
记:被交警抓到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以后准备怎么办?
石:被抓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完了,我现在还没告诉家里人。以后不再干这个了,准备找地方捡破烂去。
晨报记者 白明辉 文并摄
对话当事人
律师观点
非法营运构成民事欺诈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周建军律师认为,对于乘客来讲,非法营运司机构成对其的民事欺诈。非法营运车辆一旦被查扣,一般都会被处以高额罚款,如非法营运所得达到国家规定数额的,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受到刑事处罚;如从事非法营运的司机伪造、套用出租车号牌,喷涂了专用的出租车标志漆,购买了计价器、顶灯等物品,就涉嫌触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该罪只要存在伪造、变造或买卖牌照、经营许可证等行为便可构成此罪,且伪造、变造、买卖者和使用者构成共同犯罪。触犯此罪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