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5月1日电(记者孟唤)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对家庭装饰装修业和旅游业的“霸王条款”重拳出击,令其没有藏身之地。
每年进入春季,家庭装饰装修和旅游开始进入高峰期,少数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专业信息缺乏的弱势,制订“霸王条款”,设置合同陷阱,坑害消费者,消费者投诉居高不下。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辽宁有关部门接到的重大家庭装修投诉案73件。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长春介绍,针对“霸王条款”,辽宁省各级工商部门分别对餐饮、宾馆、商场、房地产开发销售等行业企业开展了多次专项整顿。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合同20余万份,责令改正“霸王条款”2400条,办理相关案件近300件,解决争议金额1.8亿多元。
据悉,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装饰装修企业和旅行社、中介机构在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出境旅游、国内旅游合同、旅游中介合同(补充条款、附件等)以及广告、宣传资料中含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同格式条款。
李长春说,这次专项整治,注重从四个方面探索建立治理“霸王条款”的长效机制:一是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他说,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完备性、规范性,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可以分清各方责任,减少合同纠纷,规范签约履约行为。二是要与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相结合,对利用合同欺诈消费者的要严厉查处。三是要与合同行政调解相结合,对消费者投诉的,都要认真受理,符合程序的,要进行行政调解,切实履行合同维权职责。四是在整治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合同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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